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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務院:單位購商業預付卡5000元須銀行轉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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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11-5-26 15:41:4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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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央行、監察部、預防腐敗局等七部門制定的《關于規范商業預付卡管理的意見》。《意見》要求,商業預付卡購卡須實名登記;不記名商業預付卡面值不超過1000元。 商業預付卡可分為兩類 商業預付卡按發卡人不同可分兩類:一類是專營發卡機構發行,可跨地區、跨行業、跨法人使用的多用途預付卡,如目前市場較流行的資和信、福卡等,可在商場、便利店、餐館等多個簽約客戶處使用;另一類是商業企業發行,只在本企業或同一品牌連鎖商業企業購買商品、服務的單用途預付卡,如家樂福卡、百盛卡、美容卡等,只在特定商家使用。 預付卡助長了腐敗行為 《意見》指出,商業預付卡在減少現鈔使用、便利公眾支付、刺激消費等方面發揮了一定作用。同時,預付卡市場存在監管不嚴、違反財務紀律、缺乏風險防范機制、公款消費和收卡受賄等突出問題,嚴重擾亂了稅收和財務管理秩序,助長了腐敗行為。 預付卡將實行分類監管 根據《意見》,未經央行批準,任何非金融機構不得發行多用途預付卡,一經發現,按非法從事支付結算業務予以查處。對于商業企業發行的單用途預付卡,《意見》指出,商務部門要抓緊制定行業標準,適時出臺管理辦法。 易觀國際分析師張萌分析認為,《意見》對預付費卡進行了區別監管。類似于資和信、福卡、中銀通這樣多處使用的預付卡由央行監管,而像健身、美容、超市會員卡則由商務部門牽頭監管。 《意見》要求,2011年年底前,央行、商務部等有關部門要聯合開展商業預付卡市場專項檢查,以檢查促整改,促進預付卡市場規范發展。 新規 1 單位購卡超萬元須實名登記 《意見》規定:建立商業預付卡購卡實名登記制度。對于購買記名商業預付卡和一次性購買1萬元(含)以上不記名商業預付卡的單位或個人,由發卡人進行實名登記。對于記名和不記名的預付卡,面值限額有所不同。 【解讀】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郭田勇表示,預付卡購買者多是單位和企業,實名制之后將更加透明規范,有利于控制公款消費。 易觀國際分析師張萌認為,實名登記的門檻為1萬元,是否多跑幾次即可避開實名制規定,這需要制定更詳細的規則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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